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

論: 大樓住戶興訟爭「日光權」

民眾的驚慌讓我體會到兩件事
1. 民眾對都市計畫法規的不了解 ,22層大樓 又不是 滿滿的footprint 全站滿整個基地 經過退縮 容積率 與建蔽率 計算 不見的 會 不見天日
2. 他們本身的大樓 不也遮到一堆人 才取得 美景? 那是不是周邊的鄰居也可以告一告他們?

就對於1. 來說 讓我想到 建築教育的不普及 讓大眾建築期許普遍偏低 是讓我們傭有 草包業主的一大原因..
一直要請大明星建築師 卻打壓台灣本地建築師發揮空間 實在可惜

我們有太多 千里馬 需要好的伯樂 引領..


堆 建築基礎教育.


曬不到太陽! 大樓住戶興訟爭「日光權」
更新日期:2010/06/06 12:50 何宜信

想要曬太陽能不能透過法律來爭取呢?高雄縣澄清湖附近就有大樓住戶,擔心隔壁空地蓋22層的大樓後,上百戶住家恐怕會曬不到太陽,因此跟建商打起官司,一開始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否決住戶的訴求,直到最高行政法院,案情出現大逆轉,認為住戶有權針對日照提起訴訟,讓這案件可以繼續審理。

從澄清湖畔看出去,風光明媚景色宜人,許多民眾就是看上這一點,才捨棄市區的便利機能,跑到郊區湖畔居住,不過現在大樓越蓋越多,擔心連陽光都曬不到,住戶自力救濟要爭取日照權。

住戶吳先生:「你早上(太陽)進來的時候,也沒有陽光,陰陰暗暗的,你說這樣的房子會有誰去買,會不會被當成陰宅?」

住戶郭先生:「(以前)隨時都可以看到湖景,(現在)湖都被這棟蓋住那棟圍住。」

提起訴訟的,就是眼前空地兩旁的大樓,他們擔心中間再蓋22層新大樓,不但眼前的湖景會不見,就連陽光都曬不到,案子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時,遭到否決,到了最高行政法院,卻出現大逆轉,因為院方引用「建築技術規則」認為住宅區內超過21公尺7層樓的建物,就必須在冬至那天,至少讓鄰地有一個小時以上日照,因此認為住戶有爭取日照的權利。

提訴大樓陳副主委:「本來這裡已經禁建大樓了嘛,然後它(縣府)又核准了,大概是這樣的才提訴訟的。」

加上澄清湖特定區,在95年7月,就規定只能蓋透天厝,沒想到建商6月才送件,超過7月份了還能拿到建照,也讓住戶不滿,雖然訴訟還在進行,不過已經讓小老百姓知道,原來想曬太陽,也能透過法律爭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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